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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群工部:
天津北方網訊:我是薊縣馬伸橋鎮宋家營村村民。今年66歲,自幼雙腿殘疾,妻子智障,孫子腦癱,是村裡享受低保困難補助戶之一。國家民政部門每季度發給我家2775元低保補助款,直接經鎮郵局郵遞到宋家營村委會,屆時我去村委會取。可是,到了2009年末季度,我村村委會竟按每季度補助款的10%截扣277.5元挪作他用,且一直截扣至今。令我不解的是,此款是國家發給低保戶的困難補助款,我村村委會是否有權截扣,村委會這樣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鄭樹森
調查附記:
接到鄭樹森反映後,本報立即與薊縣馬伸橋鎮黨委取得聯系。經查,宋家營村村民鄭樹森一家5口人,全部殘疾,全家享受低保。該戶每月低保費為925元。目前薊縣低保費發放程序為鎮民政辦公室造冊、縣民政局審核、縣財政局撥款、縣郵局將低保費發放到低保戶手中,該鎮宋家營村委會乾部和馬伸橋郵局投遞員私自截扣2009末季度和2010年低保費10%用於該村村務支出,經查屬實。
馬伸橋鎮黨委研究決定:村委會及時將截扣的低保費返還給低保戶。村委會乾部和馬伸橋郵局投遞員寫出書面檢查,並遞交到鎮紀委等待處理,同時在全鎮村乾部會議上進行通報,杜絕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目前宋家營村委會截扣的低保款已經全部返還給低保戶,低保戶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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