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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期間舉行聯組會議,定於24日上午9:00就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
[胡曉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在新世紀建立了農村和城鎮的醫療救助制度,這樣我們國家基本醫療保障的體系架構基本上是完整了。但是,由於是先後推進不同的醫療保險制度,所以確實也存在著一些矛盾和問題,就像宋法棠委員提出的,我們說是叫『四分』的問題,就是制度分設、城鄉分割、管理分離、資源分散,確實存在這樣一些問題和矛盾,特別是隨著我們國家工業化、城鎮化的速度加快,人口的流動規模越來越大,這些矛盾也越來越凸顯出來。
對這個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在去年的新醫改文件中明確提出了『有效整合基本醫療保險經辦資源,逐步實現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行政管理的統一』的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國務院相關部門在推進醫改的過程當中切實注意統籌規劃、整體設計和協調安排各項醫保的制度。
我們主要在五個方面采取了有關的措施:第一,在參保管理上,盡可能的打破城鄉的界限,特別是對靈活就業的農民工,規定了可以自願選擇參加就業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制度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的制度。以農民工為重點,明確了跨制度、跨地區的轉移接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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