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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限價,並不是稀奇事了。今年年初時,茅臺就有過『730元限價令』,但市場上遵守限價的鳳毛麟角,也沒有任何一家經銷商被處罰的消息。而半年時間內53度飛天茅臺的終端價格從800多元一路漲到1200元以上更是對這一『花瓶限價令』的莫大諷刺。
不過,此次限價最容易讓人聯想到的還是給外界展示一種姿態——我們不是不負責任地漲價,並且確實考慮到了消費者的利益。聯系到此前『兼顧多方利益』的漲價由頭被公眾大肆詬罵並招致十媒體集體抨擊的輿論背景,想必此『限價令』儼然淪為了一場修復形象的公關秀。
茅臺漲價,公眾不高興的不只是漲了多少,更是用花裡胡哨的由頭將漲價根源胡亂搓捏。同樣,『限價令』一出,網上依然是質疑聲和口水不斷,只是如此客套的空話大話找不到任何現實邏輯依據。按照其說法,三次違反,就取消經銷商資格。然而實際狀況是各專賣店有早已計劃好的固定供貨指標,終端則完全是市場在調節,指導價僅僅是參考值。調高出廠價格,經銷商的利潤空間被擠壓,被壓縮的這部分利潤空間指望經銷商吃啞巴虧顯然不太現實。於是,未漲價最終埋單的還只能是廣大消費者。所謂的『讓經銷商少賺一點』以及『價格比原來還降低一點』頗有不切實際之嫌。
當然,問題還不僅僅是執行難這麼簡單。在供不應求的市場機制下,調貨渠道極為有限,流通成本的增加又只能攤在市場價格上。在此背景下執行『限價令』無疑是打了自己嘴巴——一邊喊著要限價,一邊又限制供應。荒謬之處在於忽視了市場調節機制,丟出個價格底線便全身而退,至於經銷商如何拿捏則不作任何調節,豈能說是兼顧了多方的利益?我想,這也是為何市場上真正遵循限價的經銷商寥寥無幾的根源。
仔細琢磨之,『限價令』更像是茅臺廠家在輿論風口浪尖上頗不得以的『救命稻草』,除了自彈自唱的公關味,好像嗅不到『限價令』背後還有啥可以值得消費者欣慰的初衷。當然,光說不練假把式,想要交一份令消費者滿意的答卷,就請用實際行動演練一把。(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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