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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寫作很『高產』,每天筆耕不輟,寫來寫去,總有不少文章在報刊上發表。他發表文章有一個習慣,老愛用筆名,時間長了,大家都快把他的真名忘了。
老張的朋友老王,也喜歡沒事寫點兒文章。在一次飯局上,老王對老張說:『你的筆名真多啊,可是看著都不像筆名,倒像是真真切切的人名。』老張笑道:『這些筆名本來就是人名呀。媳婦、女兒還有一些親戚的名字,都被我用來做筆名。』老王聽了有些不解地說:『你怎麼不取一些有特殊意義的筆名,或者乾脆用自己的真名?再怎麼也比去搬用別人的名字強呀!』
老張聽了哈哈大笑,然後意味深長地道:『兄弟,你看你嫂子現在在哪兒上班,你侄女在哪兒上班?』老王說:『嫂子在機關呀,侄女不是剛進了一家媒體嗎?』老張說:『這就對嘍。你嫂子原來在一家半死不活的企業工作,後來憑借著我幫她發表的文章,調到了現在的這個單位;你侄女大學快畢業時,帶著登了她文章的報紙雜志去面試,一下子就成功了;還有我那幾個親戚……』老張說著說著,得意地喝了一大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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