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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紅漫 經濟學博士
每到年底,電煤荒即成為讓電力公司與煤炭企業均感頭疼的話題。在日前召開的2010年度煤炭經濟運行分析座談會上,湖北、貴州、河北等地的行業代表均表示電煤庫存嚴重告急。而鐵路運力的瓶頸問題,則被認為是最大的瓶頸因素。(據12月23日《第一財經日報》)
然而,這一觀點並不被煤炭企業所認可。它們認為,目前多地電廠電煤庫存不足主要是由於目前煤電雙方對合同煤價的分歧。簡而言之,電廠認為目前市場煤價偏高,對市場煤的采購意願不強。與此同時,煤企的合同電煤價格被限制上漲,又影響了其外運合同煤的積極性。對此,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此前曾給出的答案是,提高電價水平。這一思路暗含的寓意是,轉嫁電企用煤成本,通過消費者買單消弭煤、電之間的矛盾。
客觀而言,『市場煤、計劃電』的體制性矛盾纔是發電企業不願意大規模買進煤炭的原因。但這並不意味著電價可以隨意上調,因為電力等資源品價格社會影響力極大。所以,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當下電煤價格爭議,而是在於如何纔能夠真正解決電價調整的『兩難』問題。
在我國的電源結構上,火電發電佔了行業電源結構的七成以上。而火電的生產主要依賴於煤炭,煤炭成本約佔我國發電成本總額的70%左右。由此,煤炭價格與發電成本之間有著天然的剛性聯動。我國在2003年推進的電力體制改革中,國務院逐漸放開了發電用煤市場價格。數據顯示,自2003年以來,秦皇島5500大卡煤炭價累計上漲已超過150%。
然而,政策調控部門需要考慮的不僅僅是一個行業部門的利益,而是要以整個國民經濟為主體通盤考量,既不能厚此薄彼,也不能單兵突進。與簡單的價格問題不同,公眾對於電價調整不乏反感情緒。透過各種信息描述,公眾看到了截然不同的兩重景象:一面是富得流油,抄表員都能月薪過萬的電網企業;一面是處處受制於煤價,全線虧損的發電企業。
解決電價調整的紛爭問題,需要盡早讓能源價格調整歸於市場化路徑。其中的核心在於行政主管部門完全回歸『裁判員』角色,在維持有序市場環境的前提下鼓勵市場各方的充分博弈。
從長期看,合理的資源價格是優化我國產業結構的必然選擇和迫切需要。長期以來,我國電力、水等資源產品價格較市場正常水平偏低,這在事實上形成了對企業生產成本的隱性貼補,不利於培育節能環保意識和產業昇級動力。更為關鍵的是,由此形成的『低價中國制造』通過出口行銷全球,最終通過貿易順差流回境內,再經過央行的結匯和貨幣創造機制,形成了過剩的流動性供給,乾擾了宏觀調控的現實績效。因此,隱藏在資源價格改革背後的真正利益鏈條是,中國以資源收益損失補貼發達國家產品價格,其實是『肥水只流外人田』。
煤價如何與電廠利益保持一致、電價調整機制如何改革、電價調整幅度應該是多少,在這些問題的背後各種利益訴求糾纏在一起,絕不是假借運能瓶頸就可以化解的。電煤爭端需要主管部門在做好整體規劃的前提下,逐步讓位於市場之手的自發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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