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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24日開展醫改專題詢問,指出醫保將力爭打破城鄉界限,縮小差距。人保部副部長胡曉義指出,將逐步擴大城鄉居民醫保支付范圍,個人支付醫療費用比例將降至30%、基本藥物降價30%、居民報銷比例達60%,是政府為達成醫改目標開出的一系列『藥方』。
不過,新醫改方案在強調醫療機構公益性的同時,對廣受詬病的醫療體系人事、用藥制度並沒有過多提及。新醫改本應該同樣注重維護醫療服務的供方即醫生的利益,唯有使醫生在醫療改革中受益,廣大醫生纔能自覺地參與改革。就此而言,我們還有必要對醫改當中的醫生地位加以審視。
實際上,在歐美國家,大多數醫生都是自由職業者,例如德國的醫生和醫院之間沒有行政隸屬關系,只要注冊是合法的,就能同時在本州不同醫療機構服務。數據顯示,目前德國75%以上的醫生都在兩家以上醫療機構出診。而我國《執業醫師法》以注冊上崗證書必須注明執業地點的形式,嚴格限制醫生只能在人事檔案所屬醫院行醫。醫生到外地醫院執業的現象,一直被戲謔為『走穴』。如此一來,醫生就成了某個醫院的私有財產,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
如果允許醫生自由流動,大醫院的醫生到小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兼職,如果再確保民營醫院醫生職稱、福利、待遇等各方面與公辦醫院醫生的平等,打破大中型公辦醫院長期對優秀醫療人纔的壟斷,形成一個良性自由流動的醫療人纔市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解決大醫院不堪重負、小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的資源又嚴重閑置以及民營醫院人纔匱乏的現實困境。完善醫師多地點執業體系,促進醫師多地點執業立法,對此,我們應該有所期待。
至於『中國人1年輸液104億瓶、兒童發燒花萬元』之類新聞,一方面說明『以藥養醫』帶來的體制性弊端,另一方面也說明,打破人纔資源壟斷之外,還需徹底打破藥品生產、銷售、采購與使用各環節存在的壟斷行為,強化基本藥物制度、完善藥品采購機制、鼓勵醫院醫生通過優質服務而非賣貴藥來獲得對稱收益。
在醫保管理制度上,同樣要逐步打破以往的壟斷式管理——目前能享有醫保刷卡政策待遇的基本還集中於公辦醫院與少數民營醫院,以後應逐步降低門檻,對符合條件的中小民營醫院及門診給予其政策保障。以往經驗證明,壟斷是最壞的體制,只有破除各種壟斷,醫改纔能迎來良性發展態勢。(畢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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