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從市交管局獲悉,明年1月4日起,本市換發2011年度交通班車證,換證地點為和平區湖北路10號增1號班車證發放辦公室。
明年1月4日至1月31日,凡在本市從事交通班車運營的單位和個人,須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交通班車證。已領取2010年交通班車證的單位和個人,憑舊證和申領手續換領2011年度交通班車證;車輛或行駛路線、停靠站點有變動的,須重新填寫申請表。 (記者馮琳通訊員楊毅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