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一財經日報》報道,近日,一系列地方政府『奢侈采購』事件正在網絡發酵。針對地方政府部門頻頻出現的采購『奢侈化』的傾向,專家認為及時完善《政府采購法》和《預算法》是當務之急。
筆者同意專家的觀點。因為當法律存在漏洞的時候,那麼就很容易出現灰色空間。政府采購的『奢侈化』就是這種漏洞的體現。『《預算法》對於采購條件、采購范圍設置不夠明確,對於采購的門檻也設置過高,這導致能夠參與政府采購的商家數量不多,這樣過程就很難充分透明。』當有了這種漏洞之後,『奢侈化』采購的出現也就並不奇怪了。通行的政治學理論認為,支出膨脹是政府機構的天然衝動。
但是否有了相關法律之後,就萬事OK了呢?筆者的觀點是,絕對不是。就目前的現實情況而言,法律有漏洞是一方面,更為根本的一方面是監督的不到位,監督的不給力。更為明確地說就是,監督的執行存在一定的問題。這是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再多的法律也就是文字而已,政府的『奢侈化』采購就不會停止。因此說,監督給力纔是問題的根本。(沈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