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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王女士和丈夫李某離婚後,纔知李某在婚姻期間就和其他女子以夫妻名義同居,一怒之下向警方報案。昨天,昌平檢察院透露,李某因涉嫌重婚罪被公訴。
2000年,王女士和李某登記結婚,次年生下一子。後來王女士因下海經商經常去外地出差,夫妻感情出現問題。2005年,她和李某分居,李某主動搬到單位宿捨居住,其間王女士提出離婚,但李某沒有同意。
2007年初,李某偶然結識女子魏某,兩人交往數月感情昇溫,便以夫妻名義租房同居,魏某還給李某生下一個女兒。隨後李某提出和王女士離婚。去年10月,昌平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兒子歸李某撫養。王女士為爭取撫養權提起上訴,市一中院最終改判孩子歸她撫養。
李某一直對魏某瞞著這起離婚訴訟,讓對方以為他早已離婚;也對王女士瞞著已經和魏某同居生女的事實。然而離婚案終審後,王女士偶然從朋友口中得知,李某早在離婚前已經和魏某以夫妻名義同居,遂氣憤報警。(記者王鵬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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