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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通州衛生局原局長王文永主動幫助不具備資質的建築商承攬衛生系統工程,並借此收受79萬元。記者日前獲悉,認定其構成受賄罪,通州法院一審判處王文永10年半有期徒刑。其妻通州區潞河醫院婦產科原主任楊樹清,也獲5年有期徒刑。
王文永1996年至2008年間擔任通州區衛生局局長;他59歲的妻子楊樹清,原是通州區潞河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司法材料稱,1999年,王文永認識了北京市雲亮琛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劉桂亮。該公司當時沒有工程資質,不能對外承接土建工程,但劉桂亮提出,想通過王文永承攬衛生系統的工程。對這一『非分』要求,王文永欣然允諾。
法院查明,2002年至2004年,在擔任通州區衛生局局長期間,王文永利用職務便利,為北京市雲亮琛建築裝飾工程公司提供幫助。作為回報,他單獨或在妻子楊樹清的幫助下,收受劉桂亮賄賂79萬元。
(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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