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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鎮一家公司在市勞動力市場擺攤招工,沒想到引來一堆麻煩——20餘人根據廠址找到招工單位,聲稱已被錄取,若不安排工作就必須支付路費、交通費。胡攪蠻纏之舉,讓公司頭痛不已。
今年以來,本報已接到過多起類似投訴。招工單位怒斥這伙人是專業『敲竹杠隊』,有些公司為免麻煩花錢消災。對此,招工單位滿肚子氣,對這伙人難道真的沒有好辦法嗎?
兩車『應聘者』不期而至小陳是姜山鎮三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的員工。12月26日,小陳在市勞動力市場內擺攤招聘普工。一名男子稱先去實地看看,小陳便在紙條上寫了地址交給他。對方再問能否安排車送過去。小陳當場拒絕了。
當天下午2點多,公司裡來了兩輛面包車,滿滿當當擠了20多人。來人拿著小陳給的紙條,稱已被錄取了,要求安排工作。還未回到公司的小陳聽說此事後,心想壞了,又碰到『敲竹杠隊』了。以前公司就遇到過一次,最後出了幾百元錢纔打發走。
據小陳的同事小吳說,20多人坐在銷售部的辦公室裡,喝茶、抽煙,搞得烏煙瘴氣。對方稱,要麼安排工作,要麼支付路費、交通費,卻又不肯說多少錢。
公司無奈只好報警,民警將那伙人訓斥了一番,警告他們不要鬧事。對方稍稍老實了點,走了幾個人,可還剩下13人呆在辦公室裡,自顧自地喝茶聊天。最後,銷售部一位職員和他們談了談,給他們每人50元路費打發走了。
用工單位頻遭敲竹杠事實上,這種事情已發生了多次。
鎮海一家五金廠老板娘張女士今年9月曾向本報反映:在市勞動力市場招工,次日先後來了三撥人。第一撥十幾個人索要路費、餐費、誤工費等,張女士無奈,給了2000元。第二撥打傷了其丈夫和員工,警方趕到了後纔平息。第三撥人被警方趕走。
海曙一家空調公司老板馬先生也有類似遭遇。他在市勞動力市場擺攤招工,兩個崗位引來了七八個敲竹杠者,開口就要每人50元的誤工費,最後花了300元錢打發走。
東論網友『322』網上發帖講述:9月2日在勞動力市場外掛牌招人,次日來了七八個人,『應聘』失敗後索要150元每人每天的誤工費。雙方僵持許久,雲龍派出所出警後纔將那伙人驅散。
記者了解到,碰上這種事,不少企業最後選擇了花錢消災,一是他們糾纏不休,二是索要的錢財不算太多,一般為數百元。
這種拙劣伎倆為何屢屢得逞?警方認為,一些外來閑散人員憑借人多勢眾,與用工單位糾纏不休,耗時耗力,借機敲詐所謂的誤工、交通等費用。對方沒有違法情節,警方也較難處置,讓他們鑽了空子。
誰來剎這股歪風?『這已經是公司第二次遇到這種事了,難道沒有有效的辦法治治?』小吳認為,勞動力市場應該從源頭上清理掉這些人。此外,希望警方能加大打擊力度,給這些不法分子以懲戒。
記者昨天采訪了市勞動力市場辦公室的仲先生,他表示,市場是開放式管理,沒有收取門票,這些人在市場內假裝找工作,市場方不可能拒絕其入場或清退他們。且敲竹杠等行為發生在市場外,若遇不法情事,只能請警方處理。
對於招工方的建議,仲先生表示將向局裡反映。他還認為,招工方也要注意辨別,遇到這種事不可妥協,報警是最好的選擇。
對此,裕豐律師事務所顏律師說,這伙人自己找上門去,沒有事先與單位有任何簽訂合同或者意向之類的憑據,招工方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波寧律師事務所趙振強律師也表示,如果僅僅是要求建立勞動關系或要求支付交通費,屬於民事糾紛范疇,超出公安機關職權范圍。如果存在威脅、要挾、恐嚇等行為,迫使招工方交出財物或故意損毀財物、傷害員工,輕則構成治安責任,重則構成刑事責任。
寧波晚報記者馬濤報料人陳女士(手機尾號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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