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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18時許,浙江溫州樂清再次向媒體通報了12月25日交通肇事案件的有關情況。官方也首次通報了『上訪村官之死』一事中征地的簡單情況。
據通報材料,12月25日9時46分,樂清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該市蒲岐鎮虹南大道寨橋村段一輛工程車壓到一人,其人受傷嚴重,可能已死亡。
之後,交警和邊防派出所前往現場處置。通報材料還稱,在民警現場調查過程中,有人謊稱,肇事車駕駛員被蒲岐邊防派出所民警放走,還有人謊稱,邊防所實習民警呂樂謝為肇事駕駛員。之後,不明真相群眾圍攻呂樂謝,並致其多處受傷。之後,死者家屬和部分村民在事發現場搭建靈堂、非法設置路障,並阻撓民警進行現場調查工作。
樂清市公安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後,有3名民警被村民圍毆致傷。直至當日17時,在多名警察趕赴現場後,村民得以疏散、障礙物清楚工作以及事故現場勘查得以完成,死者錢雲會屍體也被運往樂清市殯儀館。
在此次通報材料上,政府部門首次對寨橋村的征地情況進行了介紹。
據介紹,寨橋村位於蒲岐鎮東北,全村共有900戶,3676人,耕地750畝,灘涂35公頃,人均年收入9000元左右。2008年該村完成村黨支部換屆後,村委會未能如期換屆,但屆期已滿。
2008年該村完成村黨支部換屆後,村委會未能如期換屆,但是屆期已滿。2008年至今,村務工作一直由村黨支部代為執行。
目前,樂清市正處在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試點階段,寨橋村村級組織換屆尚未啟動。
錢雲會於2005年4月當選為寨橋村村委會主任。1992年11月25日,錢雲會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樂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2005年12月10日,錢雲會因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樂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2006年4月13日被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同年12月4日刑滿釋放;2008年11月13日,錢雲會因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010年7月22日刑滿釋放。
通報的最後提到,浙能樂清電廠的工程廠區范圍征遷涉及樂清市南岳、蒲岐兩個鎮12個村,總征地3365.4畝,其中耕地325畝。而寨橋只是其中的一個村,僅征林地213.8畝及小部分國有灘涂。2004年4月9日,樂清市國土資源局與寨橋村簽訂了協議,安置補償款為3800萬元。
記者發稿前,從溫州市宣傳部了解到,今晚還將舉行一場新聞發布會,屆時公安部門將公布這起事故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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