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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加坡《聯合早報》29日報道,臺灣8名男女疑不滿一名女子『多口』、愛搬弄是非,用『十大酷刑』凌虐了她5天;受害者脫困時已不成人樣。
據報道,臺北地檢署昨天依據恐嚇、強制、公然侮辱、傷害、毀損、恐嚇取財未遂、強盜、剝奪行動自由、強奸、偷拍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10項罪名,起訴並判年齡介於19至21歲的廖詩蓉、蔡橋凱、張偉傑、張相福和駱瑋婷獲刑12年,簡姓、盧姓少女和張姓少年依法被移交少年法庭審理。
據調查,被害女子與廖詩蓉等8名男女都是玩伴,廖詩蓉等人不滿她經常口無遮攔、說三道四,破壞同伴間情誼,決定教訓她。
今年10月25日晚間,廖詩蓉等人以參加生日聚會為由,邀請被害人到臺北市溪州街河堤邊會合。他們先用蛋糕砸、煙頭燙等方式教訓對方,再將其禁閉,輪流用針刺她的嘴、在傷口撒鹽、以冰棒捅下體、逼她舔血等,手段相當殘忍。
30日晚間,廖詩蓉因為毆打被害人,不慎撞到自己的肚子,疑似流產,身體不適而去就醫,她乾哥哥也要上班,被害人這纔趁機逃離魔掌,報了警。警方形容,當時被害人遍體鱗傷,被凌虐到不成人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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