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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琳
時逢年底,若乾起農民工欠薪事件再次引起公憤——上百名頭戴鋼盔、手拎『警棍』的保安毆打討薪農民工的畫面,給即將歡慶新年的老百姓心頭添堵。
當前,治欠薪已形成多部門聯合發力的格局。僅12月中旬的一周之內,多部門就此連發通知。1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全總等8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印發元旦春節期間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17日,全總又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工會幫助農民工討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還聯合公安、建設、國資、工會等部門開展為期2個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加工制造、建築施工、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
在自然災害頻發、CPI持續走高、國際金融危機餘威未散的背景下觀察,這樣的欠薪專項治理活動,力度不可謂不大,范圍不可謂不廣,決心不可謂不堅。
然而,『年年討薪、年年欠』現象依然存在,傳統的集中清查、專項整治方式,不足以從根本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勞動者呼喚政府以更加常態化、法制化、規范化的手段治理欠薪,讓農民工不再一到年底就心裡發緊。
從立法修法角度看,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總副主席建議在刑法中設立『惡意欠薪罪』,加大對拖欠工資的法律震懾。此前學界也曾多次提出這項建議。如果能夠被采納,無疑將提高中國法制化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水平。
同時,勞動監察部門是代表勞動行政部門實施行政執法的唯一部門,但受到《勞動監察條例》的限制,勞動監察大隊既無權對違法單位的財產實行查封、扣押,更不能對責任人進行留置,罰款標准也相當低,導致執法效力嚴重不足。
此外,盡快制定出臺《企業工資條例》,更可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和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對欠薪行為的處罰力度。
從制度建設角度看,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欠薪報告制度等宜進一步做實起效。這意味著政府願為擔保人,向勞動者承諾並承擔治理不力的後果,不僅可解農民工拿錢回家過年的燃眉之急,更可彰顯政府公信力。
從組織建設角度看,工會組織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最權威維護者,應該成為欠薪事件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報告人。暢通投訴渠道、開展法律援助、協調各方推動欠薪案件快速處理解決,都是工會參與欠薪治理的重頭戲。
希望制度化治欠薪,能讓農民工不再流血流汗又流淚,並成為中國政府順應民心、促進轉型、科學發展的另一個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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