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修訂的公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正部級官員用車不高於35萬元,比此前下降多達10萬元(12月28日《中國經濟周刊》)。
以前的車改邏輯,基本上采取的是自下而上。先揀軟柿子捏,遇著矛盾繞著走,把最硬的骨頭留到最後,改革對象基本都停留在處級以下這個較低的行政層次上。坐著豪華專車的大官當然是不好意思嚴懲向其學習的小官的。於是,上行下效中很容易形成一種默契,一番折騰後,一切又回到了改革以前的狀況,自下而上的改革於是就流產了。
在既有體制下,取消部級官員的專車不太現實,讓廳局級官員開私車上下班也不太現實,可是,讓這些高級官員放棄部門利益,降低專車的標准,還是比較現實的。為了讓陷入停滯的公車改革重新啟動,高級官員有必要做出示范。總去改別人,拿低級官員開刀,而上級官員的利益絲毫不受觸動,改革只會走進『反反復復重回原點』的死胡同。高級官員改了,作了示范,下面就沒有理由不改了。上級官員主動改了,也會有底氣去監督和推動下面去改。(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