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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昨日獲悉,自明年1月1日起,協管員崗位、公益性再就業公司崗位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這三類公益性崗位今後將按照有關規定由各級政府給予社會保險和工資補貼。據悉,天津市即將實施《天津市公益性崗位補貼辦法》。
據介紹,三類享受補貼的崗位中,協管員的工資待遇不低於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勞動保障協管員(含小額貸款協管員)工資補貼標准為每人每月1600元,並建立與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待遇隨調機制;交通協管員等其他協管員待遇,在最低工資基礎上再給予15%的特殊崗位津貼(考核辦法另行制定)。公益性公司安置就業困難對象且工資水平不低於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的,由所在區縣就業專項資金給予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40%的工資補貼。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對象且工資水平不低於天津市非全日制最低工資標准的,將由所在區縣就業專項資金給予我市最低工資標准30%的工資補貼。(記者侯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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