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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制度存在監管盲區,審批程序有待細化,離譜采購引關注,專家建議審計和紀檢部門及時介入
天津北方網訊 近日,一些地方政府『離譜』采購事件引起關注。
12月15日起,四起案例被接連曝光:撫順市財政局采購七部iPod4當作U盤,蘇州交警部門采購iPhone4用作監控設備,黑龍江公安廳采購價值超過4萬元的筆記本電腦,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法院采購兩臺豪華電動按摩椅。
對此,昨天(29日),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汪玉凱認為,『離譜』采購案頻發,暴露了地方政府對采購審批把關不嚴,監督不力,現行法規沒有執行到位等諸多問題,『離譜』政府采購案頻發,應警惕權力尋租。
非理性采購行為多發
汪玉凱告訴記者,目前,我國政府采購分為目錄內采購和目錄外采購。目錄內采購是指國家、各地方按照國家法規制定政府采購目錄,大規模的政府采購行為一般都是為目錄中的辦公用品。目錄外采購是指在目錄之外,各個部門自行采購的辦公用品。
『目前,國家和各個省級部門的目錄內采購是比較規范的。』汪玉凱稱,目錄內采購各個部門審批會比較嚴格,一般都會經過多道程序,采購遵循的是節能、綠色的原則,采購價格也會低於市場價格。
『有的略高於市場價格是因為國家有關於自主品牌等相關的扶持政策規定,』汪玉凱把這種略高於市場價格的采購總結為理性采購行為。然而,對於iPod 4當作U盤、采購4萬元筆記本電腦這類情況,汪玉凱認為是非理性采購行為。
『這些非理性采購行為一般都是目錄外采購。』汪玉凱說,采購目錄只包括了辦公、會議等一般性采購品,按照國家法規,一些專業性辦公用品可以由相關部門自行采購,上述幾個案例就屬於自行采購范疇。
采購法規地方執行走樣
按照2002年6月通過的《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價格應低於市場平均價格,嚴禁擅自提高采購標准。這些規定在一些地方政府執行時有些走樣。
汪玉凱坦陳,不同級別的政府在目錄外采購執行的差別很大,問題一般在地方政府。在目錄外采購上,地方會有各種各樣的『工作需要』說辭,審批把關不嚴。在財力充足的情況下,部門工作需要的理由看上去充分,審批部門也不會多過問。
相對『寬松』的目錄外采購,如遇到中小規模的采購,權力尋租的現象極易出現。在汪玉凱接觸的很多案例中,有的地方電腦等大件的采購長期被一兩個供應商『霸佔』,誰和政府部門『關系硬』,就能拿到訂單,一些小供應商只能扮演『陪標』角色。
出現新問題制度有待完善
為何目錄外采購在制度設計上沒有細化?汪玉凱告訴記者,政府采購法規的制定也是近幾年的事情,在遇到很多新問題的情況下,法規還沒有從制度上解決,監管就存在一定盲區。
汪玉凱認為,對於目錄外采購,除了制度設計在審批程序上應更加細化外,地方審計部門和地方紀檢部門應該及時介入,審計部門對每一項采購行為嚴格審計,紀檢部門介入調查『離譜』采購可能存在的腐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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