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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昨天從市新農合管理中心獲悉,2011年石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基本框架》已經印發。明年石市新農合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提高至30元,鄉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比達到80%。
個人繳費增加10元2011年,石市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每人每年不低於30元,較上年增加10元。省、市、縣三級財政補助每名參合農民每年60元,中央財政補助每名參合農民每年60元。補償封頂線為每名參合農民每年4.5萬元,不分醫療機構級別,全年累計計算(包括住院補償、住院分娩補助、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補償和住院二次補償),不包括住院大額醫療費用補償。
鄉級補償比 提高5個百分點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的差異,今年市衛生局向各縣(市)區推薦了三種不同的補償方案,主要區別體現在參合農民在同級醫療機構就診時的起付線上。例如,鄉級定點起付線可以選擇100元、150元、200元三個檔次。而各方案中參合農民在同級醫療機構就醫補償比是一致的。分別為:鄉級定點醫療機構80%,縣級65%,市級55%,省級40%,省外非營利醫療機構35%。其中鄉級定點補償比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省級定點補償比較上年下調5個百分點。參合農民在市管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比提高5個百分點。市、縣兩級中醫定點醫療機構可執行下一級起付線。計劃內正常產住院分娩每例定額補助150元,較上年提高50元。
新生兒 免繳當年參合費用2011年,同一參合農民同年度再次住院的,應再次扣除起付線費用(患惡性腫瘤需要多次住院進行化療的除外)。參合農民因同一種疾病,從上級醫療機構轉入下級醫療機構連續住院治療的,不再扣除下級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從下級醫療機構住院轉往上級醫療機構繼續住院治療的,將下級醫療機構起付線費用從上級醫療機構起付線中扣除。新生兒出生時不在繳費時限內,隨其參合父母享受新農合待遇,發生的補償費用與其父母其中一人合並計算。新生兒免繳當年參合費用,不統計為當年參合人數,各級財政不追繳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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