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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北京市殘聯與市財政局日前聯合出臺殘疾人生活補助辦法。隨著《辦法》的實施,殘疾人生活補助范圍將履蓋兩類人群:即享受低保的全部殘疾人和未享受低保的城鄉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的殘疾人,享受優惠政策人數將達10.99萬殘疾人,殘疾人生活補助金將達2.15億元。較以往政策相比,享受生活補助人數新增4萬。這也是本市近年來對殘疾人生活補助力度最大、惠及人數最多的一次。
據了解,辦法主要內容為:從2011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常住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享受低保待遇(含民政部門城市重殘人生活補助,下同)的殘疾人和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業且無穩定收入來源的、男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不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的殘疾人均可申請生活補助。
其補助標准為:對享受低保待遇的殘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標准給予生活補助;對未享受低保待遇、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的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三級的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肢體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按其戶籍類別參照城市或農村低保標准按月給予生活補助;對未享受低保待遇、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的殘疾程度為四級的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三級、四級的肢體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言語殘疾人和聽力殘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標准給予生活補助。
《辦法》的出臺,不僅完善了殘疾人社會保障政策體系,有效解決了殘疾人家庭的實際生活困難,進一步縮小了城鄉殘疾人生活保障的差距,而且充分體現出黨和政府心系殘疾人,關心殘疾人基本生活的具體舉措,使殘疾人充分享受到了首都經濟快速發展的豐碩成果,為殘疾人更好融入社會、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奠定了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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