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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31日訊
37歲的瑞安女子關某在離婚不久後認識了23歲的平陽男子陳某,雙方“一見鍾情”陷入情網。關某怎麼也料不到,溫柔體貼的陳某竟然是個騙子——6個月時間,她被這名所謂“富二代”騙走7萬餘元。
今年5月份,37歲的關某剛離婚不久,便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了比她小整整14歲的平陽男子陳某。通過聊天,關某大致瞭解了陳某是個平陽的“富二代”,家裏在瑞安有大生意。同時,關某也感覺到陳某對自己有超出朋友範圍的關心。原以爲陳某會嫌棄自己,畢竟雙方差了14歲,但出乎關某意料的是,陳某不僅沒有嫌棄,反而展開猛烈感情攻勢。幾次聊天后,雙方感情“如膠似漆”,不久便在現實中發生了關係。
陳某很快博得了關某的信任,雙方感情一日千里。隨後的日子裏,陳某以出車禍、投資房產生意和做黃金生意爲由,從關某處騙得現金7.5萬元。其中,關某在陳某的慫恿下以5萬元從陳某的朋友處收購了3條黃金項鍊。
一連串的“借錢”和投資,終於引起關某警覺。她拿了那3條黃金項鍊去金店鑑定,結果讓她大吃一驚,金店的師傅告訴她這些項鍊是假貨,頂多值幾百元。恍然大悟的關某立即向瑞安警方報警。然而,關某所提供的騙子名字“陳某”,警方在網上查找不到。爲了找到“陳某”,民警想出了一招“引蛇出洞”,由關某出面約“陳某”見面,誘餌是“再買黃金”。今年12月17日,“陳某”在瑞安老商城附近被抓。
經查,今年5月份認識關某後,陳某發現關某似乎喜歡上了自己,便以“富二代”的假身份騙取關某的信任,進而多次騙取錢財。那個賣金項鍊的“朋友”,就是他花了1000元在瑞安東山僱來的本地人。
警方提醒,警惕愛情騙子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戀愛的起始階段不要過於信賴自己的直覺,多聽聽周圍朋友的意見,在沒有真正清楚對方背景和爲人的情況下,一定要保持矜持,保持觀望而不是一頭扎進去。
溫州網–溫州商報記者黃偉通訊員趙小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