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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元旦假期期間,不少賀歲電影在津城火爆熱映,然而不少觀眾反映,剛剛上映的《非誠勿擾2》及《讓子彈飛》等多部影片在放映之前大量插播廣告,有的廣告竟然長達30分鍾。律師表示,影院再未告知觀眾存在廣告的情況下,消費者被強制觀看廣告,已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昨日,在本市某外企工作的郭筠女士給本報打來電話反映,日前她和朋友相約在河西區一家影城觀看電影《非誠勿擾2》,票面上寫的電影播放時間為19點10分,但影院並未准時播放電影,而先播放了近20分鍾的廣告。記者了解到,電影《非誠勿擾2》的貼片廣告內容主要包括電影預告片以及一系列商業廣告,而在個別影院,觀眾還要在這些貼片廣告前觀看5分鍾左右的『映前廣告』。昨日,記者走訪了津城多家影院後發現,類似郭女士的投訴不少。
記者查閱了相關規定後發現,2004年和2009年國家廣電總局和國家工商總局兩次發布通知,要求電影貼片廣告一律加在《影片公映許可證》畫面之前,電影院要對貼片廣告時間予以公告,電影票面上標明的時間必須是影片正式放映時間。然而據本市電影業內人士介紹,目前津城大多數影院票面上標注的電影播放時間則將貼片廣告、映前廣告的時間全部涵蓋了進去,且越是遇到熱映大片播放檔期,播放廣告的時間越長。
為此,天津卓茂律師事務所孫申朝律師表示,消費者購買電影票後已與影院存在一種合同關系,影院在未告知觀眾存在映前廣告及貼片廣告的情況下,消費者到場後往往被強制觀看廣告,這已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記者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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