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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宋凱(化名)多次強奸不滿14周歲的幼女並致被害人懷孕流產,構成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四川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近日作出宣判,2年內多次強奸親生女,致親生女懷孕流產的禽獸父親宋凱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宋凱現年51歲,小學文化,四川武勝縣中心鎮農民,8年前與妻子離婚,生育2女,離婚後雙方各撫養1個。2007年,宋在成都青羊區做生意,便將其女接到成都讀書。宋與其他異性同居幾個月之後,便打起了親生女兒的主意。從2007年下半年開始,宋不顧其女的強烈反抗而實施了強奸,並威脅其女不能說出去。2007年底,其女回老家讀書,宋的獸行暫時中斷。自2008年9月起,宋故伎重演。直到2009年10月,其女因感覺肚子痛而到醫院檢查時,纔發現已經懷孕5個多月。此時其女剛滿12周歲。
廣安市中級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宋凱違背起碼的人倫關系,在2年內多次強奸親生女兒,並致其懷孕流產,嚴重損害幼女的生心健康,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屬於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情形,應當適用更重的刑罰,故依法進行了改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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