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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房屋中介員工蔡某介紹老闆羅先生買下一處別墅後,離職後聽說對方轉手賣掉賺了近300萬,不禁眼紅起來,便發出恐嚇信勒索54萬“提成”。記者昨天獲悉,市一中院終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蔡某有期徒刑3年。
35歲的蔡某是碩士學歷,曾是加成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銷售總監,老闆爲羅先生。2007年7月,住在昌平玫瑰園別墅的蔡某告訴羅先生一棟別墅的出售信息,然後帶着羅先生夫婦和該別墅的原房主簽訂了售房合同,以335萬元的價格成交。事成後,加成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獲得5萬元的居間報酬,而蔡某當月也得到了近4萬元的工資作爲提成。
去年春節時,蔡某聽說羅先生把這棟別墅以617萬元的價格轉手賣出,淨賺近300萬,於是心生嫉妒,打印了一封恐嚇信,通過他人交給了羅先生。在信中他寫道“做人賺錢太多,該做些善事,否則會發生意外事故”,向羅先生索要提成54萬元,並恐嚇稱“你可能會遭受到危險性事故,到時你縱然有再多錢也換不回來自己的健康和快樂”,“否則會遭遇飛來橫禍”等。
羅先生接到恐嚇信後立即報警,去年4月24日警方將蔡某抓獲歸案。
一審法院認定蔡某的行爲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但鑑於其犯罪未遂,從輕判處有期徒刑3年。宣判後蔡某提出上訴,他認爲自己寫的恐嚇信內容並沒有太多威脅性語言。市一中院審理後認定,恐嚇信的內容與公安機關在案調取的信件內容相符,沒有采納蔡某的上訴意見,終審裁定維持原判。(記者王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