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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0年9月,再婚的王老太和陳大爺老兩口共同選了一塊墓地,沒想到卻引發了家庭大戰。
案情回放母親想與後爸合葬兒子反對
今年81歲的王梅玉老人早年喪夫,她與丈夫只在一起生活了8年,丈夫去世後,王老太太獨自將兒子撫養成人。上世紀90年代初兒子結婚了,1992年,在親戚的介紹下,王梅玉和同樣喪偶的陳大爺登記結婚,兩位老人已在一起生活了18年。王梅玉的兒子稱,他們家族一直有合葬的風俗,父親去世後,母親的墓穴位便早已預留好了,母親怎能與他人合葬?而陳大爺的子女卻認為父親與王老太生活多年,他們已將王老太當成了母親,她怎能與前夫合葬?
律師說法法律沒有硬性規定商量著辦
擊水律師事務所的焦志軍律師稱,從現有中國婚姻法律角度考量,一方死亡就意味著二者的婚姻關系結束,如死者在生前沒有特別聲明,應與再婚後的配偶合葬。但就王梅玉老人來說,她與結發丈夫只生活了8年,而與陳大爺再婚後已經生活了18年,王梅玉百年後更想和陳大爺合葬,但兒子的要求也不無道理,對於這種情感糾葛要根據老年人的意願心平氣和地協商。新報記者張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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