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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月10日電:(記者朱虹)今天,天津市法院系統『十佳調解能手』評選揭曉,姚金發等十名基層法官當選。
據介紹,從去年六月起,天津市法院系統開展了以『強調解促和諧』為主題的『十佳調解能手』評選活動。來自天津市法院系統從事刑事審判、民商事審判、立案、審判監督、執行等各個領域的法官參加了本次評選活動,成績突出、清正廉潔、公道正派、群眾公認、德纔兼備成為評選准則。經過初評、復評等多次好中選優,最終10名來自基層法院的法官脫穎而出,他們中七人從事民事審判、一人從事刑事審判、一人從事商事審判,一人從事執行工作。
天津市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調解』被譽為『東方經驗』,當事人自願達成解決方案,最終實現案結事了。對於人民法院來說,調解可以緩解社會矛盾,實現公平、正義,達到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對於當事人來說,調解可以減弱相互對抗,擺脫訴累,節省時間和精力;對於法官來說,調解時定紛止爭,減少上訪、纏訴的迅捷途徑。實踐中,調解案件千差萬別,需要根據不同案件情況,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對法官的責任心和工作能力要求很高。本次評選中,無論是兩年半審結案件1783件,結案率100%的劉岩峰法官,還是調解刑事附帶民事案件161件,調解案件執行到位率100%的周萍法官,都為推進調解工作作出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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