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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0年到2011年,深圳的保障房審核一直在爭議中進行,政府的公信力也正在接受嚴峻考驗。
針對之前出現的『豪宅門』、『豪車門』、『零資產』問題,以及最初家庭財產信息的缺乏和公示時間的『特殊』,深圳住建局近日首次作出回應,承認前期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據透露,有確鑿證據證明大概有20餘戶申請者隱瞞了房產、自有用地,目前深圳市住建局已經啟動了行政處罰程序。
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審查工作歷時一年,從初審、復審到終審,已經經歷了三次審查三次公示,導致的質疑與討論也已經經過了幾輪回合。審核不夠嚴格,信息不夠公開,政府反應滯後等問題也在一一地呈現。
針對住房困難的低收入群體的保障性住房,已經在各級政府的政策宣示中佔據著相當重要的地位。但在現實生活中,保障房的提供,無論是建設進度、建築質量,還是信息公開和分配透明,都很難令人樂觀。客觀來講,深圳的保障房建設,一直在全國處於領先水平,其中顯示出的一系列問題,也並非為深圳一時一地所有。從發現初審名單中的『問題人士』,到促使終審名單公示中財產信息從無到有,再到根據財產信息挑出多個『特別案例』,反駁政府的解釋及『特別案例』的說辭,公眾質疑的深度和對政府行為的壓力都取得了更為明顯的效果。對於保障房分配中存在的不公疑問,公眾的行動不是僅僅停留在單純的憤怒和無奈之上,而是已經深入到緊跟政府每一步的信息提供,提出具體要求,進行自發審查,不斷追問,不斷跟進,展現出不達目的不罷休的行動意願和能力。
這種公共行動的進展,也為政府實現公平的能力提出了十分具體的要求。
保障房的提供,無疑是一項社會『高福利』。在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還有待健全、房價高昂的背景下,哪些人能夠享受這種極度稀缺的『高福利』,社會必然會高度關注。一旦存在分配不公的可能,公眾也必然會高度敏感。這意味著,保障房的分配不可能躲避公眾的注視靜悄悄地進行,不可能以『人手不夠』、『壓力很大』而置社會的質疑而不理,更不可能為公開而公開,或者以『選擇性公開』來進行行政系統內部操作的自我循環。
呼喚公平是一回事,怎麼實現公平卻是另外一回事。從深圳的保障房來看,審核的時間長達一年之久,『層層把關』看起來復雜,但未必嚴格,從滿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來講,一審二審三審還無法形成最終的分配結果,更遠不能算是有效率的工作。政府實現分配公平的能力就在於,保障房既不能成為舞弊者的不當得利,亦不能讓這樣審核無限期的拖延下去,無限制的復雜下去。最基本的手段就是,事前的充分公開和事後的嚴厲追究,要提高到更高的程度,展示出更大的力量。如果這兩者無法充分實現,就不僅在實質上造成了具體分配上的漏洞,更在整體上降低了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的重要性。
因此,從公民和政府行動兩方面來講,深圳保障房風波都是一個窗口。從這個窗口中所體現的博弈,所實現的進展,公眾可以看到自己的意見能夠引起的回應,能夠促使政府作出怎樣的修正和改進,政府可以看到保障房的建設和分配應該達到怎樣的水平,整個社會則可以看到,我們的保障房制度有沒有乾淨和公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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