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質問記者准備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的鄭州市規劃局原副局長逯軍,被免職後近日疑復出。對此,鄭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亮稱逯軍已於去年3月份恢復工作。對於目前逯軍任什麼職務的問題,他模糊表示說沒什麼大變化。(1月8日《錢江晚報》)
說實話,看到此消息,悲哀之情油然而生。當我們還在質疑那位曾紅透大江南北的逯軍現今是否復出時,得到的結論居然是他已經在九個月前官復原職了。這種事實讓筆者不得不進一步『仰視』一些官員躲避陽光的能力。試想,在『人肉』和網友監督已經到達一個相當高度的語境下,逯軍居然能神不知鬼不覺地復出多月,從這一點看,逯軍這樣的官員似乎更合適去國安局工作。
時至今日,官員被高調問責後又低調復出,已然成了一個令眾人憤怒而又無奈甚至有些麻木的常態。但以往官員復出,多少會找些理由,例如『有纔』『能力出眾』。而逯軍卻非同一般,他在被停職接受調查的短短幾個月之後,便沒有任何理由地復出了,這幾個月中,逯軍的反省成果如何,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怎樣,統統沒有向公眾交代,這怎麼也說不過去吧?
其實,公眾的要求並不高,不過是需要一個對問責官員憑啥復出的公開而有力的說法而已,公眾期待的問責也不是將一個犯錯的官員一棍子打死,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給問責官員一個復出的機會,也更能體現出制度的初衷與理性。但是,如果任何官員都像逯軍這樣被問責後就偷偷摸摸地復出了,現有的問責制度豈不成了一紙空文?誠然,我們在行政問責范圍、標准和程序上缺乏統一性、規范性和嚴肅性,但在一些大的方面是有明確規定的,例如多久後該復出,復出的要件是什麼,等等。如果這些都不能保證的話,實在目無黨紀國法。
說到底,逯軍能不明不白地復出,關鍵在於現有的問責制度太過低調。此時,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問責,在法律責任的指引下問責,並將問責復出的完整流程放置在陽光底下,顯得尤為必要。(鄧子慶)原題:逯軍低調復出,制度不該低調
逯軍們復出為何總是『靜悄悄』的
我們的犯錯官員復出總是『這裡的黎明靜悄悄』,有關部門就像搞地下工作一般,將復出的風聲遮得嚴嚴實實,甚至搞起『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把戲。今天問了責,明天換個名字復出;在這邊問了責,跑到那邊去復出;在局長位置上問責,在書記位置上復出……某些問責就像為犯錯官員『找臺階』的游戲,好讓他們下了這個尷尬的臺階,換一個結實的臺階再上。
逯軍神秘復出,反怨媒體沒監督?
輿論批評的風浪一過,逯副局長就正式復出了。輿論好奇的是,相關部門為何沒有公布逯軍恢復工作一事?當地組織部副部長稱:『媒體沒有再問這個事情』。就是說,不是不願公布逯軍復出,而是媒體沒有追問。看來,這既是『為當地政府說話』,也是『為逯軍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