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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個被約談的市縣中,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防城港市是唯一一個被約談兩次的城市。繼2010年12月16日,徐紹史約談了防城港市外,今年1月5日,國家土地督察廣州督察局局長束偉星受徐紹史委托,在廣州再次約談了防城港市市長莫恭明。
據束偉星透露,通過衛片執法檢查,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發現,防城港市2009年度違法用地在全國排名靠前。就此,束偉星對防城港市進行了嚴厲批評。
對兩次被約談,莫恭明承認防城港市沒有處理好保紅線保發展的關系,在用地管理上離國務院的要求還有差距。
被約談的市長縣長全部到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9個派出局約談9市縣時,9市縣的市長以及縣長全部到場。
在濟南局約談項城市時,項城市市長鄒洪到場,並報了該市違法用地整改查處情況;伊春市市長王愛文在沈陽局召開的約談會上,代表伊春市政府做了深刻檢討。他表示,伊春發生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市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臨海市市長李志堅在約談會上告訴上海局,臨海市將堅決抓好整改查處工作,努力扭轉違法用地被動局面;大同市市長耿彥波接受北京局約談時做了深刻的檢討和反思;防城港市市長莫恭明被廣州局約談;延安市市長陳強也到西安接受了西安局的約談;雲南省師宗縣縣長徐宏波被成都局約談;巢湖市市長張飛飛接受了南京局的約談;隨州市市長劉曉鳴接受了武漢局的約談。
劉曉鳴向武漢局承諾,凡轄區內年度違法佔用耕地超過10%,取消評先資格;超過15%,堅決按照15號令追究責任,並暫停該轄區農地轉用1年;對違規違法用地嚴重的地方政府相關人員,將落實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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