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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沒帶身份證,婚宴後打算開房被賓館拒絕,家長作證也行不通。1月8日晚,新郎的岳父伍先生向本報訴說了這樣一宗煩心事。酒店方解釋,這只是按規定辦事。
1月8日晚,新郎官張先生在羊城酒家舉辦了婚宴,喝醉了。晚上10點,岳父伍先生怕女婿在回家路上吹風著涼,便打算讓新人住在酒家所在的———越秀賓館,不料只有新娘帶了身份證,賓館不給開房。伍先生和羊城酒家的經理都來證明兩人是剛辦完酒席的夫妻,但越秀賓館的工作人員仍然表示不能開房給他們。晚上10時40分,伍先生只好送女兒女婿回家。伍先生對此很不滿:『這樣也太沒有人情味了!況且酒家和賓館是在一起的。』
越秀賓館相關負責人對此解釋,按照現行的《廣州市旅館業單位住宿登記規定》,入住賓館的所有人必須出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不然不能入住。『我們也只是按照規定做事,沒有故意刁難的意思。』該名負責人還表示,羊城酒家只是租用了越秀賓館的樓層,兩者並非一家。(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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