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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女士找了個小她14歲的『二爺』小張。小張買車,程女士還給交了首付。可交往一段時間後程女士反悔了,還把小張的車給賣了。小張認為車子的按揭是自己付的,他就到程女士的公司來討說法。程女士偷偷發短信給朋友,讓朋友報了警。
昨天,東柳派出所民警許建強給我講了這麼一個事。
有人報警: 我朋友被人綁架了許警官說,1月8日他值班,晚上8點多,所裡接到手機短信報警:『我朋友在兒童公園對面的寫字樓被人綁架了!』
他和另一個民警趕到現場,闖入房間內。屋裡坐著兩男一女,什麼話都不說,就這麼坐著。他們就把三個人帶回所裡。
女人姓程,34歲,湖南人。她頭發披肩,燙卷了,穿灰色套裝,感覺挺朴素的。
程女士說,民警帶回所裡的兩個男的,有一個姓張,20歲,是她的網友。1月8日下午6點左右,小張到程女士的公司,打電話要程女士來見面。程女士沒去。公司員工後來告訴她,小張把她桌子上的檔案袋、移動硬盤拿走了。
檔案袋、移動硬盤涉及到她公司的信息。程女士就約小張在單位碰面。
程女士說,當時公司裡的人都下班了,小張帶了一個朋友過來,對她進行敲詐,她就發短信請朋友報警。
許警官: 小張1米7,長得也一般許警官說,被人說成是綁架犯,坐在程女士對面的小張憋不住了,說:『要麼把車子還給我,要麼給我10萬塊!』
根據小張的說法,2010年4月,在一次網上聊天中,他認識了比自己大14歲的程小姐。聊了幾次後見面,兩人逐漸發展為情人關系。在交往中,小張了解到程小姐已結了婚,但丈夫不在寧波。夫妻倆做塑料方面的生意,開了自己的公司,生活富裕。
同年9月份,程女士答應小張,給他買了輛價值10萬左右的三菱轎車。可程女士只付了首付,剩下的都是他按揭的。
小張說,買車之後,程女士對他越來越冷淡。今年1月,程女士乾脆賣了他的車,避而不見。
許警官說,小伙子1米7左右,長得不算突出,還沒工作。
程女士: 只是賣了當初給他買的車程女士表示,小張知道她有家室後,幾次問她要錢,這引起了她的反感。
一次,小張因無證駕駛被拘留,程女士將小張的三菱車賣了。她承認小張交了幾個月車子的按揭,但她是把後續的買車錢付清後再賣掉的。
『他(小張)出來後,就來公司找我,逼我還車,還不讓我走。』無奈,程小姐請朋友報警。
因為情節不重,民警對三個人進行教育,讓他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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