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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本報接到不少讀者來電諮詢,了解有關摩托車下鄉補貼政策是否繼續實施,婺城區、金東區部分鄉鎮已經暫停了對摩托車的補貼兌現。記者昨從市財稅局工交商貿處獲悉,個別鄉鎮可能對政策有誤解,因為農用車補貼的確已經到期,但摩托車下鄉補貼繼續實施。
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自2009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汽車下鄉』政策,對農民購買微型客車、微型載貨車、輕型載貨車以及將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報廢並換購微型載貨車、輕型載貨車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自實施以來,在『汽車下鄉』等政策的綜合帶動下,汽車產銷兩旺,拉動了消費,帶動了生產,對我國經濟企穩回昇發揮了重要作用,達到了預期目標,2010年12月31日政策執行到期。而根據國家對農用車、摩托車的補貼行為及對象規定: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農民購買摩托車,享受補貼的摩托車每戶限購兩輛。
市財稅局表示,2010年12月31日『汽車下鄉』政策如期結束,根據《汽車摩托車下鄉操作細則》(財建[2009]248號)規定,在政策期內購買汽車下鄉產品的農民,申領補貼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2月28日。地方財政部門在加強政策宣傳的同時,要統籌協調好各個環節,及時審核兌付在政策實施期內已購買車輛的補貼資金,既要確保資金安全,又要做到應補盡補。有關部門將采取電視、網絡、報紙等多種途徑做好宣傳工作,使農民群眾及時准確了解到『汽車下鄉』政策的截止日期以及補貼政策等相關規定,把國家的惠農政策辦好辦實,讓農民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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