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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大胡同地區的商戶攤主由於生意繁忙,不少人將貨物暫存樓道而無人看管。天津市青年男子劉某『撿漏兒』屢屢盜竊得手,再假冒推銷員變賣贓物,擺上其他店鋪的櫃臺。日前,紅橋區法院一審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10年4月至5月間,劉某先後10餘次來到大胡同天鴻大廈B座,趁無人之機將商戶放在樓道電梯口處的37箱沐浴液、天然精華液等各類洗浴用品竊走(價值6000餘元)。後劉某將上述贓物變賣,得贓款2000餘元予以揮霍。
事發後,該商戶查看監控錄像顯示是一名男子所為,但當時沒有報警。數日後,事主在南開區一家足療用品店櫃臺發現疑似被盜貨物,遂向公安機關報案。據足療用品店經營者講,一名劉姓男子經常上門推銷日化用品,並不知其是偷來的。同年6月,警方根據線索將劉某抓獲。
劉某歸案後主動向公安機關坦白交代,他曾於同年6月一天中午,在天鴻大廈A座樓道內將攤主存放的一箱貨物竊走,內有30臺某品牌電子書(價值1萬餘元)。後劉某帶領民警指認作案現場,並將上述涉案贓物起獲。
紅橋區法院日前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數額巨大。鑒於劉某系初犯,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並主動坦白交代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同類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且涉案大部分贓物已起獲並發還失主,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一審判決劉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記者馮琳 通訊員鄭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