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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農民時某偷逃過路費368萬被判無期徒刑一事經報道後,引發各界廣泛關注,來自平頂山法院網的消息,1月14日凌晨,平頂山市中院以出現『新的證據』為由,對該案啟動再審。
從2008年5月4日到2009年1月1日,河南禹州農民時某在自己的兩輛大貨車上安裝假軍牌,共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合計逃費金額為人民幣368.2萬餘元。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以詐騙罪被判處該農民無期徒刑。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很多網友對包括『368.2萬』如何得出在內的諸多疑惑,紛紛發表了看法。
1月14日凌晨,平頂山法院網刊播消息稱,該案宣判後,引起媒體關注和熱議。平頂山中院積極回應,立即組織人員對該案進行了復查,並於1月13日訊問了時某。在訊問過程中,時某供稱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實因出現新的證據可能發生變化。據此,平頂山中院迅速召開審判委員會,對該案進行了認真研究討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的規定,決定對該案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今天上午,大河網從平頂山市中級法院政治處證實了此消息。政治處一負責人稱,相關新聞發布會將在今天上午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