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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時建鋒一案的情況和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情況。這是新聞發布會現場。(來源:河南法院網)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對『時建鋒詐騙368萬元高速公路通行費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中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立文說,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認為,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建鋒詐騙一案時,存在審查不細、把握不嚴等問題,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公信力,決定對相關審判人員予以責任追究:
1、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主審法官婁彥偉對案件證據審查不細,把關不嚴,免去其助理審判員職務,調離審判崗位,接受培訓,等候處理。
2、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侯曉宏領導不力,負有主要責任,失職,責令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請免去侯曉宏刑一庭庭長,接受培訓,等候處理。
3、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任建軍,作為主管院長,主持審判委員會把關不嚴,沒有盡到應盡職責,經商平頂山市委同意,對其停職檢查。
4、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郭保振,作為院長,要對全院負責,乾部教訓培訓管理不到位,對其誡勉談話。
5、責成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平頂山市委寫出檢查,對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統通報批評。
另外,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審判監督的上級法院,監督指導不力,向河南省委、省政法委寫出檢查報告。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時建鋒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主要表現在時建鋒是否參與犯罪,是否與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麼等。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孫振民說,時建鋒詐騙一案的事實認定中,軍車牌照、士兵證等證件來源不清,向收費站出示的車輛通行手續來源不清以及時建鋒用他人身份證購買車輛的原因也不清楚。
15日22時左右,時建鋒的弟弟時軍鋒投案自首,交代了時建鋒是頂替他入獄等和案件有關的重要情況。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郭保振說,時軍鋒投案自首,使本案的主要事實、證據發生重大變化,已經建議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時建鋒: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時建鋒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購買偽造的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並購買兩副假軍用車拍照,懸掛到自己購買的兩輛自卸貨車上,僱傭他人駕駛車輛,通行鄭石高速公路運送沙石,累計騙免通行費368萬多元。2010年12月21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時建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萬元,追繳時建鋒違法所得一切財物。
此案披露後引起強烈社會反響,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決定,啟動再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