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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從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獲悉,今年我省將嚴格規范農村新民居用地,對周轉用地和擬掛鉤置換的城鎮建設用地進行總量控制,統一納入國家下達的掛鉤周轉指標計劃。同時規定,舊村址要在三年內完成復墾,歸還建新佔用的耕地。
省國土資源廳提出,新民居建設要統一納入農村土地整治,圍繞土地增減掛鉤項目區集中布局,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形成保護耕地、村莊改造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同步推進,集約節約用地與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相互支持的格局。在新民居建設中,要將舊村復墾、周轉用地和擬掛鉤置換的城鎮建設用地地塊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進行整體審批、實施和管理。對周轉用地和擬掛鉤置換的城鎮建設用地進行總量控制,統一納入國家下達的掛鉤周轉指標計劃。嚴格控制掛鉤周轉指標的歸還期限,舊村址要在三年內完成復墾,歸還建新佔用的耕地。要尊重群眾意願,加強規范管理,穩妥推進實施。對去年批准的省級新民居示范村建設方案,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舊村址復墾,保質、保量按期完成舊村址復墾任務。按照國土資源部統一要求和部署,在3月底前完成增減掛鉤的清理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