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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天津市5萬餘名『老工傷』2004年就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使這項工作率先走在了全國前列。
據介紹,近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在今年4月底前,將國有企業有傷殘等級的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而早在2004年1月1日實施《工傷保險條例》開始,天津市在全國率先將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條例》覆蓋范圍。天津市老工傷人員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較為優惠的工傷待遇,特別是將那些關、停、並、轉的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的工傷待遇落到了實處。老工傷人員因原工傷或職業病而新發生的醫療費用、舊傷復發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配置費用,一律納入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列支。(記者張鳴岐通訊員崔憲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