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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天津市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津政發〔2010〕45號)、《關於印發天津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0—2012年)的通知》(津政辦發〔2010〕123號)精神,堅持實行市級統籌、區縣負責、分級管理、有關部門分工合作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進一步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快速、持續發展,市人民政府決定建立天津市學前教育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總召集人:張俊芳副市長
召集 人:殷向傑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靳潤成市教委主任
尹耀光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員:黃永剛市教委副主任
丁福東市公安局副局長
程懷金市民政局副局長
陸麗珍市財政局副局長
高中啟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長
沈磊 市規劃局副局長
段寶森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
鄭玉昕市建設交通委副主任
田惠光市衛生局副局長
魏建一市編辦副巡視員
程樹梅市婦聯副主席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教委,辦公室主任由黃永剛兼任。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調整的,由成員單位調整並報聯席會議批准後接任,不另行文。
二、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職責
(一)聯席會議職責。
1.組織推動和督促學前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的落實。
2.審議全市學前教育的相關政策措施和總體發展規劃。
3.研究學前教育發展的相關政策,提出加快全市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建議。
4.定期研究、統籌協調和著力解決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監督和指導各有關部門落實責任。
5.通報學前教育工作情況,研究其他相關問題。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負責協調推進全市學前教育具體工作;組織擬定學前教育總體發展規劃,提交聯席會議研究審議;安排聯席會議的議程及相關事項,督辦落實會議議定事項;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事項;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工作規則和要求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1次例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
(二)聯席會議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確定各項具體工作的負責單位,由負責單位牽頭組織推動、具體落實,相關成員單位積極參與配合。
(三)聯席會議達成的決議要形成會議紀要,經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同意後印發至有關單位貫徹落實,同時抄送市人民政府。
(四)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參照市學前教育聯席會議機構設置,建立本區縣的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