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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記者16日從深圳證券交易所獲悉,深交所新修訂的交易規則將於2月28日正式實施,這次對交易規則的修訂進一步優化市場運行效率,提高交易系統安全性,規范規則體系管理,保護投資者利益。深交所這次對交易規則的修訂,主要涉及下面三個方面:
對部分交易機制和風險控制措施進行了調整和優化,如調整了ST類股票異常波動停牌觸發指標,擴大了盤後交易信息公開披露范圍,優化了對『異常交易行為』認定標准並增加了對異常情形的界定等。
針對交易系統功能設計對部分規則條款進行了調整,在不影響投資者交易習慣的前提下,提高交易所交易系統安全性,如統一了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股票有效競價范圍設置,完善了規則中有關集合競價成交價確定方式的相關業務描述等。
對原有交易規則體系進行梳理、整合,將部分業務細則、通知中的成熟做法納入交易規則,簡化了規則體系,方便投資者學習理解,如在規則中增加了對融資融券交易的管理規定與相關實施細則有效銜接,將原以通知形式發布的對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措施正式納入規則條款等。
考慮到未來創新金融產品的推出及交易機制的革新,深交所新修訂的交易規則這次增加了『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申報的內容』『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實行回轉交易的證券品種和回轉方式』等較為靈活的表述,為交易所創新交易機制預留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