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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高立新,公安武清分局刑偵支隊副政委,從事刑偵工作20餘年,經辦各類案件上萬起,經他手處理的各類犯罪嫌疑人也有數千人,多年來在一線摸爬滾打的工作經歷,把他從一名優秀的偵查員逐步歷練成一名優秀的一線指揮員,一位經驗豐富的刑偵專家。
偵破河西務金店搶劫案
三名搶匪闖入金店
2010年8月14日13:27,河西務鎮某金店內一片寂靜,店主郭某守在櫃臺前,等待顧客上門。突然,三名男子闖進店來,他們戴著太陽帽、口罩,手持片刀,將郭某逼住後,砸碎櫃臺玻璃,伸手去抓裡邊的金項鏈、金戒指。見此情景,店主郭某心急如焚,趁歹徒不備舉起一個煙灰缸將其中一人頭部砸傷。劫匪惱羞成怒,將郭某14歲孩子的後背砍傷。
三名劫匪得手後不敢久留,轉身跑出店去。郭某不甘心就這樣讓他們跑了,隨後追出店外,見嫌疑人鑽進一輛銀灰色伊蘭特轎車,正欲駕車離去,於是掄起店門口的一個廣告牌砸向伊蘭特,將車的前擋風玻璃砸裂。伊蘭特加大油門向西逃走。
郭某返回店內報警。後經清點,歹徒搶走了14條項鏈和一個戒指,價值10萬餘元。
沿途錄像顯露行蹤
這起金店劫案作案手法粗糙,不計後果。憑多年辦案經驗,高立新認為外地人流竄作案的可能性比較大。他指揮乾警沿著汽車逃跑的方向查看沿途的攝像監視系統。很快,在距金店不遠處一個加油站攝錄系統上,發現了這輛伊蘭特:案發前它從西邊開過來,向金店方向開去,案發後又從金店方向回來,往西開去。刑警沿著公路向西追去。在大王古鎮附近與河北廊坊交界處一攝像系統上,又發現了這輛車,此時它仍在往西走。刑警繼續追,在廊坊開發區一公路攝像系統上再次發現了它,此後便沒有了蹤影。高立新和隊員們判斷,劫匪應當在廊坊一帶居住。於是大家在廊坊住下,請求當地警方協助,尋找那輛伊蘭特的下落。
劫匪坐駕原為租賃
錄像顯示,伊蘭特上掛的牌照,來自北京一私家車。高立新判斷這部伊蘭特可能是嫌疑人租賃來的。於是,一方面清理在廊坊登記的出租車公司,另一方面,考慮到嫌疑人在逃走時,事主曾將汽車擋風玻璃砸裂,疑犯可能會將車送到修理廠,於是另一組隊員同時開始訪查當地汽車修理廠。查了兩三天,發現一修理廠接修過一部伊蘭特車,車在修理廠停了一天,換了一塊擋風玻璃,來時沒有牌照,提車時纔帶了一副牌照。此期間一租車公司的老板曾來到修理廠檢查自己的車,她是通過車上的GPS發現車到了修理廠,害怕租車人私下更換機器,於是趕過來在機器的四個螺絲上點上紅漆。
修理廠的人還介紹,車主在給機器做了記號後,還給什麼人打過電話,責問汽車怎麼跑修理廠去了。聽口氣,接電話的可能是租賃此車的擔保人。
根據修理廠提供的車主體貌特征及相關情況,高立新帶人很快找到這家租車公司。他了解到,租伊蘭特車的人自稱姓盧,擔保人為周某,他與車主比較熟,原在廊坊一家物業公司上班。後來調查得知,搶劫金店的嫌疑人曾在那家物業公司當過保安。
輾轉各地一路追查
通過當地警方的幫助,高立新秘密找到租車擔保人,得知,租車人盧某原籍黑龍江,與擔保人是老鄉。此前,盧某曾借擔保人的車回老家,這一次本來還想借擔保人的車,因為擔保人也要用車,便由擔保人幫助租下了伊蘭特。警方通過對盧某周圍人員調查發現,宋某和賈某二人曾和盧某在同一物業公司當過保安,關系密切,有共同作案的可能。盧某和宋某都將家人接到廊坊居住。然而,當找到他們在廊坊的家時,盧某、宋某都不在家。高立新派人追查他們三個人的銀行卡『流水』,發現盧某有一張建行龍卡,幾天前在北京石景山區一建行儲蓄所先後取走兩筆錢,約兩萬元。高立新於是帶領隊員馬上開車前往北京追查他們的行蹤,可是此時盧某已離開北京。後經一路追蹤,發現盧某和宋某先後到達山東青島、煙臺和泰安,最後落腳河北省滄州市。
高立新於是帶領隊員趕到滄州,查訪當地的出租房屋,搜尋盧某和宋某的蹤跡。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看到盧某和宋某的照片後,說這兩個人不久前租了某地的房。高立新等確定了其租住地之後,開始研究如何抓捕。
巧施妙計叫開屋門
考慮到盧某和宋某很可能攜帶凶器,抓捕工作必須穩妥進行。高立新與當地警方商量,可否請房主來敲房門,待門打開後警員隨後衝進去。可是敲門的理由成為難題,盧某等已將房費交齊,水電費也不缺欠,如果對方覺察有異,將房主抓進去做人質就麻煩了。高立新問房主,出租屋裡還有沒有她的東西沒有拿走。房主想了想說,有一張床一直要搬走,現在已將床頭的擋板搬走,餘下幾塊床板還沒有搬。高立新於是請房主配合,以搬床板為由叫開盧某的房門。
盧某等租住的房子在四樓。女房東打電話與盧某約好,要過來搬床板,到了後又在樓下給他打電話,請盧某將床板搬下來。高立新此時安排多名警員提前上到五樓警戒,另一部分人守在一樓,一旦盧某出來,五樓的警員立即衝下。
打完電話後,盧某如約抱著門板出來,剛走到三樓,五樓民警便衝進屋將宋某抓獲,然後又追下來。盧某聽到動靜,扔了床板就跑,見一樓有民警把守樓門,便轉到地下儲藏室,結果被堵住擒獲。
搶劫金店就為蓋房
經突審,二人供述了伙同賈某(黑龍江人,在逃)經過密謀踩點,於8月14日下午,持刀闖入河西務某金店,搶走價值10萬餘元黃金飾品的犯罪事實。案件起因是賈某家裡蓋房需要錢,賈某找盧借錢,盧說沒有,於是找到宋某,幾個人商量搶金店籌錢。
此前,大約在2009年,盧與宋來到本市河西務鎮這家金店,以看貨為名,搶走該店一條金項鏈,所以這次決定再去這家店,而且三個人一起動手,大撈一把。搶劫後,他們將修好的車還了,將搶到的金項鏈和戒指賣給了當地一家金店,獲贓款三萬多元。高立新等找到這家金店,因為店主明知價值不符,還要收下,遂以收贓罪將其抓獲。
目前,盧、宋二人已被刑事拘留,賈某正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