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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委下發決定追授李共和同志市級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決定》指出,在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中,全市廣大共產黨員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一主題,立足本崗,勤奮工作,積極投身加快實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奮斗目標和工作思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經濟結構、著力構築『三個高地』、全力打好『五個攻堅戰』的偉大實踐,湧現出了許多先進人物和感人事跡。李共和同志就是其中的優秀代表。
李共和同志,1949年7月出生,1965年9月參加公安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生前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他從事公安工作45年來,把畢生的精力奉獻給了他所忠誠的黨的公安事業,先後在市公安局七處、辦公室、宣傳處、公安醫院工作,2006年7月起任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分管全市公安系統法制、信訪和經保工作。因工作成績突出,多次受到表彰,先後被評為先進青年、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優秀領導乾部並受到嘉獎,榮立個人二等功。多年來,他始終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認真做好各項分管工作,充分發揮黨員領導乾部模范帶頭作用,為天津公安工作作出了積極貢獻。特別是今年以來,他始終帶病堅守在維穩工作第一線,捨家忘我、夜以繼日,成功指揮處置了多起涉外企業員工停工集訪事件,終因積勞成疾病倒在工作崗位上,經搶救無效於2010年12月12日8時30分不幸去世。
李共和同志是公安戰線廣大黨員乾部的優秀代表,他的先進事跡體現了新時期共產黨人的精神風貌,體現了人民警察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的政治本色。他用自己的模范行動忠實踐行了一名共產黨員忠於職守、立警為民的錚錚誓言,詮釋了熱愛人民、忠於法律、公正廉潔、英勇善戰的公安精神。根據李共和同志生前的一貫表現,市委決定,追授李共和同志市級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市委號召,全市各級領導乾部和廣大共產黨員,要以李共和同志為榜樣,學習他忠於職守、立警為民的崇高境界,學習他勤勉敬業、埋頭苦乾的奮斗精神,學習他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的紮實作風,學習他一身正氣、為警清廉的高尚情操,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昂揚向上的精神、百折不撓的意志、盡心盡責的態度,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紮實工作,為實現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