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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2010年12月初,廬陽區杏花村街道五裡社居委四名工作人員因貪污罪被判刑。其中該社居委原報賬員錢朝芸參與此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一個多月後,錢朝芸仍在原單位工作。
『這樣的人,還在管錢,我們老百姓能放心嗎?』五裡社居委轄區不少居民對此提出質疑。對此,該社居委黨委書記鄭華嶺回應:『新的人員已經選定,正處於工作交接中。』律師則表示社居委做法欠妥。
投訴
判刑後,她仍然『在位』
劉得忠(化名)家住廬陽區杏花村街道五裡社居委轄區,他對去年社居委四位乾部貪污被判刑一案記憶猶新,『整個村,大人小孩都知道這事』。劉得忠說社居委轄區的所有居民當時都很興奮,『反正覺得很暢快,覺得終於能過上好日子了』。
可讓劉得忠沒有想到的是,當初被判刑的乾部竟然還有一個仍在原來的工作崗位上。劉得忠說的是社居委報賬員錢朝芸。2010年12月初,錢朝芸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前幾天社居委發征地的補償,我去領錢,發錢的還是錢會計,讓我大吃一驚。』領錢後,劉得忠問過不少鄰居,都說一個多月來,這個被判刑的會計『仍然在位』。劉得忠不理解了:怎麼一個貪污犯、一個被判過刑的人,還能當會計管整個社居委的賬目呢?
調查
『錢還在錢會計那領』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杏花村街道五裡社居委。在辦公樓一樓旁的宣傳欄上,貼了一份捐款明細,日期為2011年1月2日。錢朝芸的名字赫然在列,並排在前幾位,工作單位一欄均標注為『五裡社居委』。
記者問了周圍幾個做生意的商販,都說知道去年這個社居委出了大事。一說起錢會計的事,大伙都搖頭,閉口不談。只有一位路過的老人家丟了一句:『會計還不是那個女的嗎?沒聽說換人啊。』
15點,五裡社居委辦公樓三樓財務室擠滿了人。他們都是轄區居民,當天是來領相關補貼的,給他們發錢的正是錢朝芸。半個小時後,錢朝芸接受了記者采訪。
『只不過在這裡幫幫忙,也是領導的意思。』自去年12月法院宣判以來,錢朝芸一天也沒有離開過工作崗位,也沒有人通知她需要離職。她告訴記者,領導也想過換別人。『只不過新選的人還沒有通過,所以我還在乾。』
這一個月來,錢朝芸工作照做,相應的工資福利也和原來一樣。唯一不一樣的是,她心態發生了很大變化,『每天過得都不踏實,心裡清楚以前犯過錯』。
回應
『月底肯定不讓她乾了』
因貪污罪被判刑的人,為何還能管理賬目?對此,五裡社居委黨支部書記鄭華嶺解釋,都是時間惹的禍,『她已經不是報賬員了,目前正在做交接工作』。鄭華嶺稱去年法院宣判後,社居委一直在考慮更換人選,只是當時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
『我們選過四五個人,現在終於找到了一個。』鄭華嶺介紹,社居委已經確定了新報賬員人選。不出意外,1月底,新人便會接替錢朝芸的工作。
可為何讓一個因貪污罪獲刑的人繼續擔任報賬員,而且長達一個月之久呢?『社居委的賬務很多,時間跨度又大,整理賬目的時間自然會久一點。』鄭華嶺如此解釋。
律師
社居委做法欠妥
對錢朝芸仍在擔任五裡社居委報賬員一事,記者諮詢了多位律師,他們發表了各自看法。國運律師事務所吳定兵律師認為,五裡社居委的做法欠妥,『會計是一個很敏感的職位,讓一個因貪污罪被判刑的人繼續擔任這個職位不合適』。
不過,吳定兵律師表示每個公民都有勞動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剝奪。法律上也沒有明文規定被判刑的人不可擔任公職。
安徽金華安律師事務所的陶濤律師稱,在緩刑期間,五裡社居委再聘用錢朝芸工作法律上也不是不可以。不過,最好應將她調離會計工作,『畢竟她是在這個崗位上因貪污獲刑的』。(記者 方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