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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專櫃中動輒上萬元的國際品牌皮具,其仿品被店家綴以原單、水貨、A貨、高仿等詞後遂以千元左右價格售出,看似普通買賣行為已然觸犯了我國法律。日前,在湖南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公安河西分局一舉搗毀了一個售假窩點,當場繳獲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皮具30餘個。現售假者王某已被移交湖南警方。
2011年1月3日,公安河西分局刑偵五大隊接到湖南岳陽警方提供的線索,稱王某涉嫌銷售假名牌商品,且銷售數額大,辦案民警隨即迅速展開調查。據已掌握證據顯示,王某自2009年以來曾多次從湖南岳陽等地大批購進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的皮具後加價銷售牟利,銷售額達三十餘萬元。
通過秘密調查走訪,民警獲悉,王某在廣東路附近租用一底商門臉作為皮具零售場所,兼賣服裝飾品。根據王某日常活動情況,刑偵五大隊周密制定抓捕方案,並將抓捕中心區劃定為王某居住地,即下瓦房一居民小區內王某父母家。
1月14日18時許,各組蹲控民警均已就位。過了一個多小時,王某仍然沒有出現。往常此時王某已經回家吃飯,會不會消息走漏了?辦案民警的心不由得懸了起來。仔細回想每個細節,沒有出現大的紕漏,辦案民警否定了這個可能。經過再三研究,民警決定主動出擊。正當民警向王某父母了解其去向時,晚歸的王某一腳邁進家門,被民警逮個正著。隨即,民警乘勝追擊,在王某店鋪內搜出三十餘個假冒國際品牌的箱包,被假冒的商標涉及多個國際一線品牌。
據王某(男,26歲,本市人)交代,他以每個三百至六百元不等的價格從湖南岳陽購進這些假冒名牌箱包,後又以千元左右的價格賣出並從中獲取差價。現王某因涉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已被刑事拘留並移交湖南警方。
法條鏈接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記者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