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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本報對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及關系轉移等有關政策進行了跟蹤報道。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到哪去辦理手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市社保中心有關人員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予以明確。
據悉,參保人員離開原就業地,到本市就業的,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手續,首先應到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在本市就業後,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過工作單位向本市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在對申請進行審核後,確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即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聯系溝通,按規定辦理參保人員相關信息傳遞和基金轉移手續。相關手續辦好後,由本市社保經辦機構通知參保單位和本人,整個關系轉移的手續就完成了。
本市參保人員(含農民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前,可在參保所屬分中心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分中心查詢核對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繳費情況,並打印《繳費憑證》,蓋章後交給參保人員。待參保人員到異地就業後,提出轉移接續申請,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相關手續。
對於參保人員本人來講,無論是由外地轉入本市,還是從本市轉出,只要提出申請和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其他手續都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參保人員本人不用往返奔波。需要提醒參保人員的是:在決定離開一個城市時,務必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並妥善保存參保繳費憑證;到另一個城市就業時,及時提出轉移接續申請。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