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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於強通訊員王琦)1月19日是2011年春運的第一天,天津機場安檢站行李檢查分部安檢員在對托運行李進行檢查時,從一位乘坐FM9134次航班的旅客托運行李中查獲四枚禮花彈。由於違反相關規定,該旅客最終將此物品進行了自棄處理。天津機場提醒,旅客切勿攜帶危險品、違禁品乘機,以免給旅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9日8時許,天津機場行李檢查人員在對托運行李進行檢查時,發現一件托運行李的圖像顯示異常,遂交由復檢站進行復檢。經判別,確定這件行李內存放有疑似煙花的物品。安檢人員立即鎖定此行李,聯絡客運服務人員根據行李條上的信息聯系旅客,並對行李進行開包檢查。經查,安檢人員確認行李內攜帶有四枚禮花彈。經安檢員耐心解釋相關安檢規定,這名旅客決定放棄攜帶此物品出行,進行了自棄處理。
據天津機場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春節日益臨近,天津機場的旅客吞吐量逐漸增加,旅客攜帶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的情況也有所增多。為了保證廣大旅客春節出行安全,天津機場安檢站將加大檢查力度,嚴格查處各類違禁物品,以杜絕空防安全事故隱患。
據介紹,機場旅客行李中不可攜帶危險品、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管制刀具等。隨身行李中,不可攜帶刀具和超過100毫昇的液體或膏狀物品,如護膚品、酒等。此外,天津機場也不允許托運和隨身攜帶打火機。天津機場安檢站提醒廣大旅客,在乘機前要認真了解相關規定,以免給旅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