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院長每月『莫名』收錢
從2007年8月至2010年3月身陷囹圄為止,洞頭縣人民醫院院長甘世旭總會收到醫院原職工、醫藥公司二級代理商郭青(化名)送來的現金。
這樣的『禮金』,有時每個月都有,有時兩個月來一次。每次最少4000元,最多一次兩萬元。
『每次送錢也都沒說是為什麼送的,甘世旭也不太問。』郭青歸案後對檢察官說。
他承認,送錢正是看中了對方手中的一項『生殺大權』。從2004年開始,甘世旭還同時擔任藥事管理委員會主任,醫院采購新藥或停用某種藥品,他都有決定權。
在落網前,甘世旭利用職務便利,在醫院進藥和醫療儀器招投標過程中,對郭青和醫療儀器公司業務員張某、曾某、方某等人給予『幫忙關照』。他所收的現金總共達46.7萬元。
2010年似乎是溫州市一些腐敗醫院院長的『倒霉年』。
同樣,溫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原院長姜存積(副處級)被指控受賄人民幣67.7萬元、美元1.7萬元,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財產8萬元。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透露,姜存積已是溫州市這一年中第4個因受賄獲刑的醫院院長。
在醫院基礎設施建設中,醫院高管的『利益鏈』更為可觀。
2007年,溫州醫學院附一醫院將建綜合樓。該院基建科科長林垂銘將這個招標『安排』給了商人鄭某,從賄賂款中分得100萬元。
2009年,附一醫院新院遷建,林垂銘『發財』的機會又來了。他讓朋友出面與北京一家公司的蔡某商定,如果林『幫助』北京公司中標,公司要支付他們150萬元作為『提成』。
案發時,作為一個小小的基建科科長,林垂銘涉嫌受賄金額竟高達397.2萬元。
『一個藤拉出好幾個瓜』
乍一聽,人們可能很難相信檢察官的這句話:『我們現在查處的案件,每一筆腐敗下買入的CT器材、建的醫院大樓,表面上都是一級級審核過的。』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領導對記者坦言,查處難。這個『難』,主要在於招標暗箱操作多,但大都很隱蔽,缺乏證據。
『比如五六家公司串通讓一家中標,或者投標方私下給院長5萬元現金,沒有經過銀行,只有人證,難以取證。』
那麼,溫州市各級人民檢察院是如何撕開突破口的?除了舉報外,他們最倚仗的手段,就是靠『一個藤拉出好幾個瓜』,從已有的案件中挖新的線索。
2007、2008年,杭州萬太醫療設備有限公司參加樂清市兩家醫院的招投標,均順利中標。這背後的貓兒膩,就是洞頭人民醫院原院長甘世旭帶出來的,而這家公司又牽出了兩個新的醫院高管。
2007年夏天,得知醫院要引進新的儀器,樂清市人民醫院檢驗科主任金球把消息主動告訴了萬太公司副總經理仲亮,讓他們公司參與招投標。
萬太公司表示,將給予該儀器所使用試劑總業務量的8%作為回扣,金球聽後默許,並指點二人:『參與招投標公司的儀器都是免費送的,投標是投試劑價格,應把試劑價格定低一點纔有可能中標。』
金球不僅向院方推薦了萬太公司,隨後在申請采購的報告中,作為采購方代表人的金球就用萬太公司所代理儀器的技術參數標准作依據,『量身定做』了一個技術參數要求。
2007年10月,金球作為使用單位代表參與評標。『我從萬太公司產品的性能、價格及參數指標符合度方面作了陳述,大大突出了該公司產品的優越性。最後還投了他們公司一票……』他最後對檢察官承認。
中標後,萬太公司於2008、2009年間,分6次送給被告人金球試劑回扣款共計20.5萬元人民幣和4條中華香煙。直至2009年12月退休以前,金球從未停止過收受試劑的回扣款。
『一個落網的行賄醫藥商,往往會牽出多個以往他賄賂過的醫院高層。一個受賄人,也很可能不止收過一個源頭的錢。』經手此案的溫州市人民檢察院領導說。
醫院內部監督為何難
2010年3月以來,溫州市檢察機關查辦的23名醫療衛生系統高管,有處級乾部9人,科級乾部12人。
檢察官分析,落馬的醫療高管都抱有四種心態:一是蒙混過關的僥幸心理,二是年紀大了,想趁著退休前最後撈一筆,三是在商品社會逐漸沒有了自律意識,四是被潛規則同化,『別人拿了我也拿』。
為何醫院內部起不到監督作用?檢察官坦言,醫院內部『監督難』,源於醫療衛生系統實行的院長、局長負責制。
這批醫療腐敗案件涉案人員中,有4人是醫院院長,3人是副院長,其餘大多擔任醫院基建科、藥劑科、檢驗科科長、主任等職,他們掌握著全院藥品、器械采購的管理權和支配權,在采購科室所需的有關器械和耗材試劑等方面有建議權和選擇權。
『權力過分集中,容易形成獨裁專斷,產生腐敗。分管人事的副院長就不知道基建的具體招標事宜。醫院雖然也有紀委書記,但他們負責黨政、行政這一塊,不負責具體采購,所有招投標的監管經常「只走程序」,紀委書記實際不知情,也有敢怒不敢言的。』
『制度漏洞和監管缺失,使得檢驗科的主任、科長能夠隨心所欲地左右投標結果。說老實話,如果不是行賄人帶出來,幾乎永遠也發現不了。』溫州市人民檢察院領導說。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
每個月毫無名目地收錢?聽起來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浙江省溫州市洞頭縣人民醫院原院長甘世旭4年來已經習慣了。繼他的前任之後,甘世旭在2010年也因受賄罪獲刑,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這已是落馬的第二個洞頭縣人民醫院院長。
2010年,溫州市檢察機關加大對醫療系統職務犯罪的查辦力度,立案查處醫療系統賄賂案件35件38人,其中大案23件27人,查辦醫療衛生系統高管23人,其中醫院院長就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