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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2010年,湖南全年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等嚴重刑事犯罪,依法打擊集資詐騙、非法傳銷等涉眾型犯罪,積極參與對治安重點地區和重點治安問題的專項整治,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39942人,其中職務犯罪嫌疑人800人;提起公訴44433人,其中職務犯罪1284人(大案要案804人,廳級10人)。
在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方面,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嫌疑人1812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1256人,瀆職侵權犯罪556人,大案911人,要案102人(廳級10人)。其中,桑植縣檢察院查辦的縣新農合醫療管理辦公室會計楊小瓊等貪污新農合醫療資金267萬餘元案,楊被判處無期徒刑。
另外,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將查處司法腐敗案件作為偵辦工作的重點,立案偵查司法人員職務犯罪118人,已起訴106人,法院已判決103人。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員、執行局二科科長蔣正南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當事人15萬元案,蔣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再便是,依法開展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發現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852人,已督促糾正1837人。郴州市北湖區檢察院查明,該市看守所副所長陶智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在押人員賄賂,並伙同牢頭獄霸采取威脅、體罰等手段,敲詐在押人員及其家屬的犯罪事實。陶智斌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
龔佳禾介紹,2011年,該院將加大對黑惡勢力、涉槍涉爆、『兩搶一盜』、拐賣婦女兒童、非法集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尤其是食品藥品、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大對破壞市場秩序、危害市場主體平等競爭的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
同時,針對群眾反映的易發多發腐敗犯罪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將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乾部、基層政權組織和重點崗位中的職務犯罪;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特別是生態修復工程、防災減災體系建設背後的職務犯罪;重大責任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涉及的職務犯罪案件及地方換屆選舉中的破壞選舉、買官賣官等犯罪案件;繼續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深化工程建設、國土資源等領域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