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訊 漢沽市民李女士對美容院推薦的新產品過敏,使用3次之後要求更換。過敏產品倒是換了,但美容院卻照收了做美容的費用。『產品對我產生了影響,沒得到賠償不說還要交費?』律師表示,因為李女士和美容院之間沒有關於此事的相關協議,所以無法判定孰是孰非,但他提醒顧客,可以事先和美容院商量簽訂相關協議,以維護自己的利益。
李女士是漢沽一家美容院的常客,使用的是包年卡。前段時間,因為她一直使用的美容產品用完了,美容師就為她推薦了一款新產品。然而李女士在首次使用該產品後覺得面部不適。『當時美容師和我說可能是因為第一次用,所以不太適應。』李女士說,之後她又連續用了兩次新產品,結果面部出現了紅腫。李女士決定更換美容產品。但是,李女士最近在查看自己的包年卡時,發現美容院對自己過敏的那3次美容也收取了費用,共計30元。『美容師推薦的產品對我造成了傷害,非但沒有對我進行賠償,反而還扣除我的錢。』李女士很不解。
律師支招:
產品過敏,還要收費,美容院的做法是否合理?12315消費者投訴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為國內對這一問題沒有具體規定,所以無法劃分責任,若雙方有相關合同,事後可以依照合同處理。記者就此事所諮詢的武律師表示,李女士在使用產品之前沒有就可能產生的後果提出要求,所以事後出現問題比較麻煩,且已經沒有要求對方賠償的證據了。他認為消費者有知情權,在使用產品之前有權對產品進行了解,有條件的話可以先做皮試,在涉及較大金額或者嚴重後果時可與商家商量著簽訂相關協議,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記者 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