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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保安的行為確實非常之必要。長期以來,保安市場的不規范,保安員的魚龍混雜,滋生了大量的社會問題。此次《條例》針對這些現象重點進行了規范,這些規范將有利於防范保安員違法犯罪的行為。
然而,新條例施行一年有餘,到底有多少保安是持證上崗的『正規軍』?在一些社區、企業裡,依然有穿著便衣、來歷不明的工作人員在承擔安保工作;在一些娛樂場所和餐飲機構門前,穿西服、戴墨鏡、留平頭的彪形大漢們依然來回巡視,這些人大多以『內保人員』、『物管人員』或『工作人員』的面目出現,但在實際中,其職責也多為維持場所治安,和『保安』無異。
相對於以往保安行業無法可依的狀況,《條例》在規范保安行業上大大前進了一步,但我們仍然希望,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相關部門也應該有法必依,讓蒙混過關的『李鬼』們早日消失。(文/記者於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