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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曉慧)記者從201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本市今年將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調整提高八項社保待遇,逐步提高各項社保水平。
今年本市將提高八項待遇:一是月均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180元,由原來的1520元達到1700元,將使138萬企業退休人員獲益;二是允許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未滿15年人員後延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養老金;三是明確因病非因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病殘津貼發放標准,制定參保人員因病非因公死亡的遺屬待遇標准;四是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五是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平均住院報銷比例由55%提高到60%,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標准由800元降低為600元;六是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特殊生活困難人員,延長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七是對困難家庭中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發放失業補助金;八是按照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提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傷殘補助金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