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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下午4點左右,上海、廣東兩地很多商戶的銀聯POS機出現故障,致顧客不能正常刷卡。故障持續約半小時。正值春節前購物高峰,許多大型商場生意受到影響。銀聯方面解釋稱:因通訊異常導致間歇性影響,很快恢復正常。
雖然POS機集體癱瘓了半小時,但時值春節前夕,這一故障的後果尤顯嚴重。對此,中國銀聯『深表歉意』。
相對於這次半小時的故障,2006年4月,銀聯支付網絡曾癱瘓過7個小時,理由與這次相似:『銀聯通信網絡和主機出現故障。』具體說,是當時新近准備上線的某外圍設備有隱性缺陷而誘發故障。那麼,銀聯是不是在『深表歉意』之餘,也該為此負一些責任呢?
或許有人會想出『不可抗力』的說辭,但《合同法》上『不可抗力』的范疇很窄,只包括地震、海嘯等不可預知、不可控制的因素,並不包括機器故障。你坐公交車、出租車,中途出了故障,就不必支付車費,以此類推,『銀聯同學』自己沒管好機器,讓別人利益受損,恐怕不能說自己沒有責任吧。
銀聯的強勢,緣於其壟斷地位。2002年成立的中國銀聯,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發起人是80多家國內金融機構,工、農、中、建、交五大銀行無一缺席,佔據了其三分之一的股份。按學者的說法:它雖名為商業機構,卻算司局級單位。中國境內的普通消費者,也只能用銀聯卡。銀聯擁有行政權所賦予的壟斷地位。
而當年獲得壟斷地位的銀聯,是做出過『公益』承諾的。銀聯的前總裁萬建華曾表示:銀聯不可能單純追求經濟效益,要做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統一。但一直以來,銀聯屢屢利用壟斷地位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對POS消費的高額提成,引發2004年的罷刷事件,2006年又想出『跨行查詢費』的名目。不能出了事需要擔責時,你強調自己的公益屬性;巧立名目收錢時,你又說『我其實是一家公司』。
此外,銀聯的『牛氣』也緣於中國消費者維權的弱勢。銀聯公司對POS機集體癱瘓『深表歉意』,但僅此而已,普通消費者也著實找不出一條維權的可靠路徑。政府部門對這類機構未能有效約束,草根民眾又缺乏博弈手段,銀聯自然活得滋潤。
銀聯的故障還會有下一次,人家照樣會『深表歉意』,但同時,沒有人會為那些或昂貴或廉價的時間成本負責。
摘編自《東方早報》